作为首批进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的省级破产管理人,可以跨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参与重大疑难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的竞争。本所已独立或与律师事务所组成联合管理人方式参与多项企业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管理人业务。